如何交易
由于期貨交易必須集中在交易所內進行,而在場內操作交易的只能是交易所的會員,包括期貨經紀公司和自營會員。普通投資者在進入期貨市場交易之前,應首先選擇一個具備合法代理資格、信譽好、資金安全、運作規范和收費比較合理的期貨經紀公司會員。自營會員沒有代理資格。
投資者在經過對比、判斷,選定期貨經紀公司之后,即可向該期貨經紀公司提出委托申請,開立賬戶。開立賬戶實質上是投資者(委托人)與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人)之間建立的一種法律關系。
一般來說,各期貨經紀公司會員為客戶開設賬戶的程序及所需的文件不盡相同,但基本程序及方法大致相同。
風險揭示
客戶委托期貨經紀公司從事期貨交易必須事先在期貨經紀公司辦理開戶登記。
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貨開戶申請時,需向客戶提供《期貨交易風險揭示書》。個人客戶應在仔細閱讀并理解后,在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上簽字;客戶應在仔細閱讀并理解之后,由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簽署合同
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戶開戶申請時,雙方須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個人客戶應在該合同上簽字,單位客戶應由法定代表人在該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個人開戶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留存印鑒或簽名樣卡。單位開戶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本單位期貨交易業務執行人的姓名、聯系電話、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印鑒等內容的書面材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期貨交易業務執行人的書面授權書。
交易所實行客戶交易編碼登記備案制度,客戶開戶時應由期貨經紀公司按交易所統一的編碼規則進行編號,一戶一碼,專碼專用,不得混碼交易。期貨經紀公司注銷客戶的交易編碼,應向交易所備案。
繳納保證金
客戶在期貨經紀公司簽署期貨經紀合同之后,應按規定繳納開戶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應將客戶所繳納的保證金存入期貨經紀合同中指定的客戶賬戶中,供客戶進行期貨交易。期貨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屬于客戶所有;期貨經紀公司除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為客戶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進行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
常用交易指令
國際上常用的交易指令有:市價指令、限價指令、止損指令和取消指令等。我國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交易指令有兩種:限價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當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戶可提出變更或撤銷。
(1) 市價指令
市價指令是期貨交易中常用的指令之一。它是指按當時市場價格即刻成交的指令。客戶在下達這種指令時不須指明具體的價位,而是要求期貨經紀公司出市代表以當時市場上可執行的最好價格達成交易。這種指令的特點是成交速度快,一旦指令下達后不可更改和撤銷。
(2) 限價指令
限價指令是指執行時必須按限定價格或更好的價格成交的指令。下達限價指令時,客戶必須指明具體的價位。它的特點是可以按客戶的預期價格成交,成交速度相對較慢,有時無法成交。
(3) 止損指令
止損指令是指當市場價格達到客戶預計的價格水平時即變為市價指令予以執行的一種指令。客戶利用止損指令,既可以有效地鎖定利潤,又可以將可能的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還可以相對較小的風險建立新的頭寸。(目前國內尚沒有該指令)
(4) 取消指令
取消指令是指客戶要求將某一指令取消的指令。客戶通過執行該指令,將以前下達的指令完全取消,并且沒有新的指令取代原指令。
期貨經紀公司對其代理客戶的所有指令,必須通過交易所集中撮合交易,不得私下對沖,不得向客戶作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分享收益。
下單方式
客戶在正式交易前,應制定詳細周密的交易計劃。在此之后,客戶即可按計劃下單交易。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貨經紀公司下達交易指令。具體下單方式由如下幾種:
(1) 書面下單
客戶親自填寫交易單,填好后簽字交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通過電話報單至該公司在期貨交易所場內的出市代表輸入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
(2) 電話下單
客戶通過電話直接將指令下達到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單。期貨經紀公司須將客戶的指令予以錄音,以備查證。事后,客戶應在交易單上補簽字。
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戶指令后,應及時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應及時將客戶的指令輸入交易席位上的計算機終端進行競價交易。
(3)網絡下單
客戶通過網上委托將交易指令直接下達到期貨交易所計算機終端直接進行競價的交易方式。期貨經紀公司為投資者提供網上委托服務的,應當建立網上交易風險管理制度,并對投資者進行網上交易風險的特別提示。
競價成交
國內期貨合約價格的形成方式是計算機撮合成交。 計算機撮合成交是根據公開喊價的原理設計而成的一種計算機自動化交易方式,是指期貨交易所的計算機交易系統對交易雙方的交易指令進行配對的過程。這種交易方式具有準確、連續等特點。
國內期貨交易所計算機交易系統的運行,一般是將買賣申報單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于、等于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于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開盤價和收盤價均由集合競價產生。
開盤價集合競價在某品種某月份合約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鐘內進行,其中前4分鐘為期貨合約買、賣價格指令申報時間,后1分鐘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開市時產生開盤價。
收盤價集合競價在某品種某月份合約每一交易日收市前5分鐘內進行,其中前4分鐘為期貨合約買、賣價格指令申報時間,后1分鐘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收市時產生收盤價。
交易系統自動控制集合競價申報的開始和結束并在計算機終端上顯示。
集合競價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和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成交回報與確認
當期貨經紀公司的出市代表收到交易指令后,確認無誤后以最快的速度將指令輸入計算機內進行撮合成交。當計算機顯示指令成交后,出市代表必須馬上將成交的結果反饋回期貨經紀公司的交易部。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將出市代表反饋回來的成交結果記錄在交易單上并打上時間戳記后,將記錄單報告給客戶。成交回報記錄單應包括以下幾個項目:成交價格、成交手數、成交回報時間等。
客戶對交易結算單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提出書面異議;客戶對交易結果單記載事項無異議的,應當在交易結算單上簽字確認或者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確認。客戶既未對交易結算單記載事項確認,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對交易結算單的確認。對于客戶有異議的,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予以核實。